关于加强学院教学督导室建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09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内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发挥教学督导在规范教学活动、培养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教学督导室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督导室主要职责

学院督导室主要负责对学院层面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评价与指导,由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运行、协调。

主要职责:

(一)深入教学第一线,检查影响教学质量的教风、学风、教学管理、教学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二)定期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督导员随时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实训教学等进行听课,每周听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学时,听课后需与被听课教师交流意见,并认真填写《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听课记录和评价表》;

(四)开展教学巡视,对课堂教学、实训教学、实习教学等教学环节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五)参加学院教学诊改、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有关论证工作,为学院教学提供参考意见;

(六)完成学院安排的专项检查或调研活动;

(七)做好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督导相关工作。

二、系部教学督导组主要职责

系部督导组负责对本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主要职责:

(一)教学督导员每周听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学时,听课后需与被听课教师交流意见,并认真填写《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听课记录和评价表》;

(二)参与教学过程的常规检查,了解本单位的教学安排情况,重点检查教学大纲、教师备课教案、课堂教学、授课质量、学生实践教学的情况;

(三)配合学院教学工作重点,参加所在单位教学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不定期抽查期末试卷、实习(实训)报告等,发现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收集和及时反馈各教学单位、师生对教学工作、教风、学风的意见和要求;

(五)参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特别关注学生评价有争议的教师所担任的课程;参与评优、晋职和评奖等工作,对有关教师的教学工作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六)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交流听课和常规检查情况,共同商讨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学院领导和教务处通报。

三、教学督导工作要求

(一)学院督导室和系部教学督导组应根据学院或系部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确定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并以书面形式交教务处备案。

(二)督导员现场督导结束后,应与被督导对象进行当面沟通,将督导意见和改进建议告知被督导对象。

(三)督导员对于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方法运用不当的青年教师应给予重点帮助、指导,促使其尽快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四)各系部、教研室、教师应虚心听取督导员工作指导,需改进工作的部门或个人应自收到改进建议之日起五日内提供书面信息反馈。

(五)各项督导活动都要重视原始资料的积累,每学期末应汇总督导评价以书面形式汇报学院领导,并提出改进意见。

(六)每学期召开一次教学督导总结会议。会议主要围绕督导工作内容、工作手段、工作阶段性总结和工作部署等内容。

(七)学院督导室成员不受分组的限制,可跨组听课。

四、组织与聘任

(一)督导组织机构

1.学院督导室设主任一名,由教学副院长担任,副主任一名,由教务处长担任,专、兼职督导员若干名,督导秘书一名。督导秘书由教务处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安排和协调督导室日常工作。

2.系部督导组设组长一名,专、兼职督导员若干名,由各系部自行确定,系部教学秘书为所在系部督导组联系人。

(二)教学督导员的聘任

1.学院督导室教学督导员由学院聘任,每届聘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具体聘任事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2.系部督导组教学督导员由各系部自行组织遴选并聘任,每届聘期三年,并报教务处备案。聘任时尽量兼顾职称和专业、课程需要。

3.在聘期内,教学督导员因特殊情况可提出解聘申请。对不能履行职责的教学督导员,学院、系部可终止其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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