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位毕业证:
依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毕业证书遗失后不予补办,可向学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现将补办毕业证明书有关规定说明如下:
一、受理对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毕业证书遗失者。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00
三、受理地点
李沧校区行政楼教务处309室
四、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所需材料
1、个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入学时间、所学专业、学制、毕业时间、证书遗失、损害原因等详细情况(一式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提供本人近期小两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4、申请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1)
(以上材料请发顺丰快递至: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山东外贸职业学院行政楼309室,孙老师收,电话:0532-55761181)
5、电子版照片(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一致,照片格式:JPG;照片大小:10-100KB、宽90-480像素、宽小于高),发送至邮箱:sdwmjwc@126.com,邮件主题及照片以“毕业证明书+姓名+身份证号”方式命名。
五、毕业证明书领取
教务处逐一核实申请材料后办理毕业证明书,一般需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办理完毕。如本人不能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需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其他说明
毕业证明书每人只能办理一次,若遗失则不再补办,请妥善保存。
教务处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