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毕业证明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13 点击数:

各系、各位毕业证:

依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毕业证书遗失后不予补办,可向学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现将补办毕业证明书有关规定说明如下:  

一、受理对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毕业证书遗失者。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00

三、受理地点  

李沧校区行政楼教务处309

四、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所需材料  

1、个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入学时间、所学专业、学制、毕业时间、证书遗失、损害原因等详细情况(一式份)。

2、身份证复印件份。

3、提供本人近期小两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4、申请表一式份(详见附件1

(以上材料请发顺丰快递至: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山东外贸职业学院行政楼309室,孙老师收,电话:0532-55761181)

5电子版照片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一致,照片格式:JPG;照片大小:10-100KB、宽90-480像素、宽小于高),发送至邮箱:sdwmjwc@126.com,邮件主题及照片以“毕业证明书+姓名+身份证号”方式命名。

五、毕业证明书领取  

教务处逐一核实申请材料后办理毕业证明书,一般需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办理完毕。如本人不能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需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其他说明  

毕业证明书每人只能办理一次,若遗失则不再补办,请妥善保存。  

 

教务处  

20181113

 

  • 附件【申请表.doc】已下载

办公地址:青岛市巨峰路201号行政楼308  电  话:0532--55761061  传  真:0532--55761007  信  箱:waimao2006@126.com 鲁ICP备120308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