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位毕业生:
接省教育厅通知,省厅将于10月份中上旬统一受理毕业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请各系以部门为单位,于10月9日前将申请资料汇总至教务处312室(内线8628)。
注意事项:
1、学籍信息变更属于严格审批事项,请各系务必按照附件的要求严格审核、认真把关,非文件中列明的合理情况以外的申请一律不予办理。
2、请务必按照要求递交各项材料(共需提交9项材料),并仔细了解每项材料的具体要求。材料不合规会导致申请退回。(具体规定已发送辅导员内邮)
3、学生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不得同时申请变更。过程中一旦发现冒名顶替者,取消其学籍。
4、由于省厅只在该时间段现场受理学籍信息变更申请,故请各系务必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统一递交材料,逾期不再予以办理。
教务处
2016-9-27
|